关于部分政府网站历史信息清理政策的问答
一、为何要清理政府网站历史信息?
国家确实正在推动政府网站数据的清理和信息公开条例的更新,这背后是AI和大数据发展带来的双重驱动:既要提升治理效能,也要严控数据安全风险
1.AI与大数据驱动政府网站数据治理
数据量激增与“数据过载”:AI和大数据技术让政府能收集海量数据,但部分网站存在信息冗余、更新滞后等问题,影响公众体验和数据价值挖掘。
提升服务智能化与精准化:政府正推动网站“智慧化”,通过数据分析精准推送服务,并利用AI(如政务大模型)提供智能咨询。
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:开源AI工具的泄密风险促使政府加强数据分类管理,清理敏感信息,并完善安全规范。
2.信息公开条例的潜在修正方向
明确数据分类与分级管理:细化公开属性,区分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,强化敏感数据保护。
适应新技术应用场景:规范AI生成内容、算法推荐等的公开与说明义务,保障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优化申请流程与效率:简化流程,利用技术手段提升申请处理效率,防止滥用。
强化监督与问责:完善监督机制,明确违规责任,确保条例有效执行。
二、政府网站历史信息哪些问题比较突出
案例1、现在互联网开盒情况很严重,有些政府网站上挂着十几年前的公务员手机号,有些公务员已经升任单位领导了,手机号+人名也裸露在互联网上。通过手机号+人名开盒,其实是很容易的


案例2、同一个保密工程的代码,出现在某一省多个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中,这个就是信息汇聚,就算用了保密代号,但是哪些单位参与的这个保密工程,有心的人通过数据汇集是可以评估出这个保密工程的体量及性质的;
案例3、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很多A省明令禁止公开的信息,在B省却公开了,这种情况很多不同的省份对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是不同的,这会有风险,A省不予公开有当地保密单位的背书,B省公开了是不是存在巨大信息汇聚和关联风险!
三、历史信息清理是否与信息公开条例有冲突?
现在既然要对“已公开信息”做清理,那势必会触及原有信息公开条例。之前“已公开的信息”都是按照信息公开条例,以公开为原则,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,应上尽上。简单一句话,以前是”应上尽上“,现在是 ”别人没上,我们为什么要上?!“, 信息公开的风向有点变了。
四、这次全国范围内的政府网站历史数据清理试点主要工作有哪些?
这次国家搞全国性历史数据清理试点,其实也是觉得有些之前的法律法规有不妥之处,因为很多省的试点文件里明确指出“要对现有信息公开模式再定义。
1.制定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;
2.建立已公开信息清理制度;
3.开展已公开信息集中清理。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,开展一次已公开信息集中清理工作,对相关制度规范可行性进行实践检验,对不符合实际的,要及时调整。
4.探索本地区本部门制作首发,被其他单位转发转载信息的协同清理,确保相关信息清理彻底。”
五、关于通知公告、人事任免、财政公开、政策法规等栏目信息的清理原则?
1.新闻类信息是网站历史信息清理中“主观规则”影响最大的一块内容,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说新闻类信息要保留多久,一般是一年以上,最多只保留3年以内的新闻信息。网站管理者对“新闻类信息”需要保留哪些,是需要做数据分级的,比如“涉及重要法规”的新闻发布是不是要清理;“涉及重要通知通告类”的新闻,是不是要清理等;
2.国家对政策法规,通知通告的保留是有规定的,一般是五年以上或者永久,但是对报道这些法规和通知通告的新闻,是没有明确规定的,这个完全取决于政府管理者对数据分级清理的意图;
3.关于人事类、招标类、财政类的示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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